LORAN平台投资被骗亏损?老师带单造成的亏损如何追回?
摘要:LORAN平台正规吗?LORAN平台被骗亏损?LORAN平台投资一直亏损?老师带单造成的亏损如何追回?炒沪深300、A50、美指US30、US630、德指、黄金、原油Usoil亏损可追回吗?在黄金、外汇、恒生指数、HKG33、期货、现货、期权、HK50、中华50、中华300、德国DAX指数、日经指数、沪深300、美指等亏损了?当心!PRCBroker平台老师喊单内幕曝光!PRCBroker操作外汇 贵金属 原油 股指 数字货币亏损的根本原因你可知道?PRCBroker操作内幕你知道吗?对自己亏损有疑问的咨询鼎泰法援(v 信:1946216187)。https://wx1.sinaimg.cn/large/007uJiVMly1fyub5p47xpj30dz08c7ca.jpg
▋追回平台:LORAN
操作产品:BTC、ETH、LTC、黄金、道琼斯指数
带单老师:郑定国
老师助理:章婷
开户专员:小洁
带单群:赢翔一家人E1
案例:
高先生本是南京一家IT公司的高管,工作轻松家境殷实,平时没事的时候高先生也会做做股票投资。今年11月,高先生被拉入了一个股票群,里面有郑定国老师做股票讲解,群里人都说老师很厉害,跟着老师炒股赚到钱了。高先生听了一段时间,感觉讲的挺专业的,于是跟着老师操作了几只票,但亏了。老师说现在股市行情太差,大家的亏损老师会补偿大家。现在国家大力扶持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行情火热,是进入的好机会,保证赚钱。说着还晒出了自己操作账户,里面确实很多钱,单子也都是赚。于是群里人纷纷起哄要跟着老师操作。高先生看着也比较眼馋想着先跟着老师把股票亏的钱赚回来,于是也开户入金3万5千元。刚开始跟着操作确实也小赚了些,高先生也越来越有信心,于是在老师蛊惑和诱导下陆陆续续加金到35万。结果却在老师的带领下三波亏进去了30万。高先生跑去问老师为何总是被强平,老师却不紧不慢让高先生不要担心,会带高先生赚回来的。并说高先生本金太小,不抗风险,才容易被强平,并让高先生继续加金。此时高先生才隐隐感觉不对,想将账户剩余资金提取出来,却迟迟不到账,询问客服也是一推再推。
反应过来可能被骗了的高先生把事情在脑中过了一遍,发现有很多疑点,之前说好的股票亏损补偿也没补偿,每次充值转账都是私人账户,老师带单也是亏。于是开始在网上查询有关LORAN平台相关讯息,看到了鼎泰法援关于LORAN黑平台的曝光文章,于是马上联系咨询,在鼎泰专员讲解下高先生才明白LORAN就是私人搭建的黑平台,充值转账全进了私人口袋,你看到的行情是他们后台操控的,目的就是吃掉你全部更多的本金。恍然大悟的高先生在得知投入资金可追回,且不追回不收取任何费用后,高先生马上向鼎泰团队提交了入金记录等相关证据并签收维权协议,全权委托鼎泰团队帮助维权。经过加急处理,第二天就帮助高先生将账户剩余资金全部提取。正是维权的第五天,LORAN平台就联系高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了高先生90%的亏损资金!https://wx1.sinaimg.cn/large/007uJiVMly1g1dpmpfc91j30dt0dtdo1.jpg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不合规不合法平台操作亏损的资金,都是可通过法律追回资金的。当你发现被骗时,冷静的收集好被骗证据,第一时间把问题反映给法律咨询,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挽回大家的损失!不论你是在黄金、外汇、股票配资,恒生指数、A50、货币对、美指、HK50、沪深300、期货等亏损都可以来找咨询 (v 信:1946216187)
我们专门服务于各种金融市场、对外汇大宗商品法律深入研究、国家明文规定外汇平台不受法律保护、2017年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网络平台从事非法活动提示,监会在非法期货上也有明确认定,凡是境外在华经营贵金属、外货、原油都可以投诉举报在华办事处、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平/台所管辖交易所(交易所规定杠杆、资金管理)在中国都不符合交易所规定、外汇 股票配资 恒指、A50、沪深300、个股期权、股票配资、黄金、原油期货被骗亏损。达到以下要求的我达到以下要求我们可以处理:
1、亏损额度超过3万人民币
2、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
3、有网银入金记录
4、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记录
满足以上任意三个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1-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
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前期分文不收,我们已经成功帮助多位难友要回损失!
在其他任何平台不正常亏损、不出金,有证据没跑路都可以找我,有很大机会可以追回!谢谢信任!!!
注:本文由法律咨询团队鼎泰法援独家撰写,只是希望能通过此文章对那些在网络金融市场亏损了或者被骗的朋友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帮那些受害的朋友挽回损失!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想挽回被愚弄亏损的钱可以来寻求法律咨询团队的帮助!搜索可以添加即可免费咨询!(v 信:194621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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